Thursday, 7 October 2010

《灵欲刺青》


 念小学时,老师要她安排节目在同乐会上表演,不会跳舞的她选了几个同学在幕后合唱,自己在台前乱舞。

有回老师发下一篇文章,十分钟之后向同学问道没念完一遍的请举手,念完一遍的请举手,念完两遍的请举手,念完三遍。。。,她一直等到没有人举手的时候才独自高举了手。因此,那次的班级阅读比赛由她做代表。

还有一回在游艺会上,她和八位同学一起表演花圈舞。别人举起花圈,她就放下花圈。后来父母问她怎么全跳错了,她说,“跟这些人一起跳,衣服又一模一样,不反着跳,你们怎会认出我在哪儿?”

上大学后,她交了一个打篮球的男友,所以在球赛进行时有机会坐在球员席。为了吸引观众的眼光,她穿了件明黄泰丝旗袍坐在球员席上看球赛,因为这个颜色在灯光下最抢眼。

这就是小时候的曹又方,如她晚年说的:好强又爱现!

2 comments:

素卿 said...

请问我想在网上买书,你有可以介绍的网站吗?

simple woman said...

对不起,我没有试过网购,不敢乱介绍。